江蘇省衛(wèi)生信息平臺建設(一期工程)
公開招標
SJC2011100378
無
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金壽龍
電話:025-83286918
江蘇省衛(wèi)生廳
聯(lián)系人:管正濤
電話:025-83620728
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人民幣壹仟零叁拾陸萬元整
人民幣伍萬元整
開標前請遞交有效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不接受匯款、現(xiàn)金、轉(zhuǎn)帳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
招標文件在“江蘇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jiangsu.gov.cn”及“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網(wǎng)站www.jszfcg.gov.cn”發(fā)布,供應商如確定參加投標,可自行下載招標文件,但必須如實填寫《供應商參加投標確認函》并按要求傳真回復
時間:2011-12-05 10:00
地點: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四樓開標大廳(南京市中央路42號)
地點: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四樓開標大廳(南京市中央路42號)
截止時間:2011-12-23 09:30
正本:壹份
副本:柒份
地點: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四樓開標大廳(南京市中央路42號)
時間:2011-12-23 09:30后
從開標之日起計算的九十天
四天
招 標 文 件
第一分冊
采購編號:SJC2011100378
項目名稱:江蘇省衛(wèi)生信息平臺建設(一期工程)
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
目 錄
(第一分冊)
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 3
一、總則 3
1.適用范圍 3
2.合格的投標人 3
3.投標費用 3
4.法律適用 3
5.招標文件的約束力 4
二、招標文件 4
6.招標文件的組成 4
7.招標文件的澄清 4
8.招標文件的更正或補充 5
三、投標文件 5
9.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 5
10.投標文件的組成 5
11.投標報價 6
12. 投標貨幣 6
13.投標保證金 6
14.投標有效期 7
15.投標文件的簽署、形式及裝訂 7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8
16.投標文件的密封及標記 8
17.投標截止時間 8
18.遲交的投標文件 8
19.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
五、開標及評標 9
20.開標 9
21.評標委員會 10
22.對投標文件的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 10
23.投標文件的澄清 11
24.評標及定標 11
25.評標過程保密 11
26. 投標截止時間結(jié)束后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處理 12
27.廢標 12
六、授標及簽約 12
28.定標原則 12
29. 質(zhì)疑處理 13
30.中標通知 13
31.簽訂合同 13
32.采購代理服務費 14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15
1.定義 15
2.技術(shù)規(guī)范 15
3.專利權(quán) 16
4.包裝要求 16
5.裝運標志 16
6.交貨方式 17
7.裝運通知 17
8.保險 18
9.付款方式 18
10.技術(shù)資料 18
11.質(zhì)量保證 18
12.檢驗及安裝 19
13.索賠 20
14.拖延交貨 21
15.違約賠償 21
16.不可抗力 21
17.稅費 21
18.履約保證金 22
19.仲裁 22
20.違約終止合同 22
21.破產(chǎn)終止合同 23
22.轉(zhuǎn)讓與分包 23
23.適用法律 23
24.合同生效及其它 23
25. 合同適用 23
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1.l 本招標文件僅適用于江蘇省省級行政機關(guān)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人)組織的招標活動。
1.2 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可聯(lián)合其他單位共同招標。
2.合格的投標人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交付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投標單位均為合格的投標人。
2.2 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具備招標文件第三章“招標書”規(guī)定的條件。
2.3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如有違反,將視為不合格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無效。
3.投標費用
無論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做法和結(jié)果如何,投標人自行承擔與參加投標有關(guān)的全部費用。
4.法律適用
本次招標活動及由本次招標產(chǎn)生的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制約和保護。
5.招標文件的約束力
5.l 投標人一旦參加投標,即被認為接受了本招標文件中的所有條款和規(guī)定。
5.2 本招標文件由招標人負責解釋。
二、招標文件
6.招標文件的組成
6.l 招標文件由兩個分冊組成,包括:
第一分冊 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分冊 第三章 招標書
第四章 合同專用條款
第五章 招標技術(shù)規(guī)格及要求
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請仔細檢查招標文件是否齊全,如有缺漏,請立即與招標人聯(lián)系解決。
6.2 投標人被視為充分熟悉本招標項目所在地的與履行合同有關(guān)的各種情況,包括自然環(huán)境、氣候條件、勞動力及公用設施等,本招標文件不再對上述情況進行描述。
6.3 投標人必須詳閱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標人若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規(guī)范編制、提交投標文件,將有可能導致投標文件被拒絕接受或被視為無效。
7.招標文件的澄清
若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點,均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8.招標文件的更正或補充
8.l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進行修正。
8.2 對招標文件的更正,將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及招標人的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jszfcg.gov.cn)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標人。更正公告將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有約束力。
8.3 當招標文件與更正公告的內(nèi)容相互矛盾時,以招標人最后發(fā)出的更正公告為準。
8.4 為使投標人有足夠的時間按招標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標文件,招標人有權(quán)決定推遲投標截止日期和開標時間,并按8.2條規(guī)定的方式將具體變更情況通知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
9.l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所有書面往來都應用簡體中文書寫。
9.2 投標人已印刷好的資料如產(chǎn)品樣本、說明書等可以用其他語言,但其中要點應附有中文譯文。在解釋投標文件時,以譯文為準。
9.3 除在招標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規(guī)定外,度量衡單位應使用國際單位制。
9.4 本招標文件所表述的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10.投標文件的組成
10.l 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目錄及有關(guān)格式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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